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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南充市保险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3-05-20 15:35:29    浏览次数: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府发〔2023〕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省关于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2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6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保险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市委读书班等会议精神,持续深化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我市加快推进现代化南充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险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回归本源。围绕商业化运作的保险业务,持续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结构。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业态、新技术,持续加强产品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大力推动保险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进一步释放行业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经济助推器作用,持续完善保险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引导更多保险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坚持强化监管、防范风险。加快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全力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压紧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精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保费收入突破150亿元,保险产品和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保险市场功能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差异化的保险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成为川东北保险强市。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市场秩序,夯实保险业发展基础

1.优化保险市场经营环境。构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多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协作机制,持续强化大数据分析监测,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保险欺诈、非法集资、“退保黑产”“司法黄牛”等违法违规活动,推动形成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为保险健康、快速发展打牢基础。(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南充银保监分局。分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规范处理流程,及时化解纠纷;完善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保险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与获得感。(责任单位:南充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3.坚决守住风险底线。持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快完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优化风险处置流程和制度,提高行业风险处置能力。坚持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协调配合,提升行为监管效能,强化监管协同联动,提高保险业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持续整治市场乱象,规范市场秩序,牢牢守住风险底线。(责任单位:南充银保监分局)

(二)完善保险服务,提升保险行业社会形象

4.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保险数字化、智能化、综合化转型,打造“更通畅、更便捷、更智慧、更贴心”的服务体验,加大理赔服务设施投入,完善营业网点理赔服务功能,为市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完善保险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设快速理赔通道,为市民提供高质量保险应急服务。吸引更多保险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和保险后台运营中心,推动机构集聚发展,全面助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南充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5.丰富保险产品供给。鼓励保险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丰富和完善产品体系,进一步拓宽覆盖领域。积极推动产品创新,持续加大“新市民”等特定群体保险保障力度,不断开发符合实际的特色险种,持续丰富保险种类和功能。(责任单位:南充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6.加强保险知识宣传。加快构建保险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体系,打造保险知识大讲堂平台,邀请行业专家开展知识讲座,鼓励开办保险频道和栏目、节目,举办各种保险主题活动,推动保险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 、进社区、进农村”,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保险的作用和意义,持续提升公众保险意识。(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南充银保监分局)

(三)提高保障水平,强化保险参与社会治理

7.完善责任保险保障体系。积极推动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在污染治理、安全生产、食药安全、校园安全、医疗纠纷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领域的辅助作用,加快形成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社会治理机制。支持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探索保险参与环境污染风险管理新模式。完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机制,减轻企业经营压力,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险支撑。加强教育保险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形成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建立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银保监分局)

8.建立健全巨灾保险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在重大灾害预防、危机处理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优势,优化住房地震巨灾保险方案,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引导保险机构参与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保险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持续优化防灾防损和事故应急处置服务,提升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鼓励企业和居民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增强社会抵御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南充银保监分局)

9.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积极发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鼓励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购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规范推动普惠型健康保险发展,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责任单位:南充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医疗保障局)

10.加快建设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立健全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积极承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重点合规发展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可实现养老金融产品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加快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老年人意外保障覆盖水平。支持保险机构加大养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养老服务领域投资,推动养老与保险产品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居民养老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南充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

(四)聚焦三农服务,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

11.完善农险服务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加大人力、设备等资源的投入力度,通过增设保险服务站点、银行代理、推广线上办理业务等方式,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落实便民惠民举措,简化投保理赔流程,持续提升涉农保险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南充银保监分局)

12.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全面落实中省农业保险扩面任务,持续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等主要农作物和森林保险农业保险覆盖率。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进“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全覆盖,扎实推动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收入”过渡,提高小农户农业保险投保率,实现愿保尽保。(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南充银保监分局)

13.大力发展特色险种。围绕我市“5+4+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结合粮油、生猪、蔬菜、蚕桑、晚熟柑桔等特色产业,通过保费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突出资源和区域优势。鼓励开展各类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农业生产保障,确保粮食丰收、生猪稳产保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南充银保监分局)

14.创新发展惠农业务。鼓励保险机构持续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因地制宜发展“防贫保”、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和农村意外险等面向低收入人群的普惠保险业务。聚焦现代乡村产业、高效生态农业等领域,逐步将农机具及农业生产厂房等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收入等纳入保障范围,提供财产安全生产等综合保险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南充银保监分局)

15.加强农险信息共享。适度整合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林业等部门以及保险机构的涉农数据和信息,依法开展农险经营活动,规范地方保险配套资金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发放财政补贴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虚假承保、虚假理赔、恶意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南充银保监分局)

(五)发挥保障功能,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6.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优势产业,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扩大现代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的保障需求,提升责任保险在安全生产、食药安全、校园安全、电梯安全、医疗纠纷、建筑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覆盖面。进一步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建筑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及重大企业、重大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在我市开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南充银保监分局)

17.大力引导“险资入南”。搭建“政保企”沟通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体量大、长期性、稳定性等优势,提升运用保险资金融资的意识和能力,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中长期融资,助力南充临江新区建设,助推工业经济转型突破,强化保险资金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加强与保险机构总部的沟通联系,探索我市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战略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南充银保监分局)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保险业发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宣传,统筹工政策资源要素,全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牵头单位要围绕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向上对接,争取政策支持。要适时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定期监测和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人才保障。相关单位要大力培育、引进保险业高端人才,持续加强与专业院校合作,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高风险管理、投资规划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全力建设高素质从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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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四川保监局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6-7楼    邮编:610042    电话:12378(信访投诉)(028)8625254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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