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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题 | 南充保险消费者维权渠道
保险消费者维权渠道
保险消费者根据《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购买保险产品的过程中,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权利,如果保险消费者因保险产品引发与保险公司争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消费者可选择以下途径进行合法维权。
1.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规定,保险公司应向社会公开咨询投诉电话,保险消费者可以拨打保单、保险公司官网等渠道公布的咨询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保险公司有义务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一定时间内给予明确答复。
2.南充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 为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南充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南充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受理保险消费者投诉,促进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友好协商,协调有关争议快速高效沟通解决。 南充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 电话:0817-2812233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51号丝绸大厦7楼 3.南充市保险行业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南充市保险行业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 电话:0817-2801866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51号丝绸大厦7楼 4.保险监管部门 5.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保险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对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纠纷进行裁决。